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
出品丨自主可控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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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技术产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重大专项配套奖励(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建设开源开放信创产业高地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3号)工作要求,推动经开区信息技术领域重大技术攻关,现开展2026年信息技术领域重大专项配套奖励(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6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重大专项配套奖励(第一批)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转4、010-678576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联系人:余伟,联系电话:010-8350830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3509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技术产业局
2026年5月28日
2026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重大专项配套奖励(第一批)办事指南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建设开源开放信创产业高地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第二条“实施科技强基行动”中“对在相关领域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企业,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支持,每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为3000万元”。
2026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重大专项配套奖励(第一批)
(一)申报主体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实际经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的各类主体,主要包括从事基础软件、基础硬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IPV6、工业互联网、显示电子、量子信息、6G等领域研发、生产、服务以及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
(三)申报主体在征集期限内承担了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项目立项时间(以任务书规定的项目起始时间为准)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同时在申报年度仍处于项目执行期限之内,且已获得上级财政经费实际拨付。其中,国家重大专项是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国家部委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责任书的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计划等科技研发项目;北京市重大专项是指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责任书的各类科技研发项目。
(四)申报主体应为所申报项目的参与单位(牵头或参与项目),且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与主管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责任书等。
2.项目任务书等确定了牵头单位、负责人、任务内容、研究目标、参与单位、任务分工、实施周期、时间节点、考核指标、预算安排等内容,明确了上级财政经费、自筹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的预算分配额度。
3.各参与单位承担的任务具有独立的预算,明确了上级财政经费、自筹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的预算分配额度。
(五)每个单位每年可申报一个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
(六)以工程建设、设施投入为主的科研基础与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试点示范工程、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能力提升项目,以及资金奖励补贴类项目不予支持。
(七)申报年度内已经获得经开区其他研发类支持资金的单位,从高不重复支持。
对在相关领域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企业,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支持,每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为3000万元。奖励资金核定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配套奖励资金核定支持总额以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责任书)明确的上级财政经费、自筹经费和其他来源经费预算分配比例等为主要依据。
(二)同一项目由多个企业承担的,按照申报企业在项目中所占经费比例进行支持。
(三)申报项目中每个企业获得上级财政经费和经开区奖励资金支持的总金额不超过项目中该企业承担总投资的100%。
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重大专项配套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所申报项目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及相关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责任书)、到款凭证等,已通过验收的项目须额外提供验收批复(结题验收结论)、财务验收意见等材料;项目变更或预算调整的须额外提供项目变更或预算调整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一)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专家评审: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五)确定支持结果: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支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拟支持主体进行公示。
(七)签订协议: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与拟支持单位磋商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且完成签订协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7日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转4、010-678576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信息技术产业局,联系人:余伟,联系电话:010-8350830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3509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不收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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