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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体丨行为人无偿赠与假币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小策 法律小策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偿赠与他人假币,数额较大的,能否认定为出售、购买假币罪?不管是《刑法》还是《民法典》的相应规定,无偿赠与行为不同于出售和购买行为,即无偿赠送交付假币和无偿取得假币的行为均不属于出售、购买假币的行为,不能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该赠与行为系附条件赠与,需要进一步分析所附条件的内容,如果能够判断其结合所附条件后可以认定为变相的出售、购买行为,则可以认定该行为人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纯粹无偿赠与假币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应当分析是否具有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情形:如果这些假币是行为人自己变造、伪造的,则可以变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如果这些假币是行为人购买后赠与他人的,则可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假币来源不清,必要时可对赠与假币者和受赠假币者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


笔者问:附条件赠与假币中所附条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变相出售欢迎小伙伴们点击下方“留言”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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