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领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是适合我们的唯一正确的法治道路。在道路问题上认识必须彻底、态度必须坚决。

我国之所以能够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制度根基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等核心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国家安全立法从个别法律规范逐渐发展形成法律制度体系,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从发展动能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既遏制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的随意干预,又为政府依法调控、监管市场提供明确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起稳定有序框架,推动创新活力与发展秩序相互促进。从治理效能看,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多元化,诉讼、调解、仲裁等方式有机衔接,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了和谐稳定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运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得到更好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目标时间内实现14亿多人口的现代化,就要从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和拓展我们自己的法治道路。既立足当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封丽霞《法治道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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