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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被拘留15日,随身携带的33000元被收缴!单位出具证明是扶贫资金后改为收缴1000元!以处罚过重起诉,两审判决完全不同!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重处罚,那么该从重处罚是在一般情节内从重处罚,还是直接适用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处罚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个法院的相关案例。

【案号:(2018)粤71行终3315号】

2017年12922时许,屈某在广州市花都某商务中心一套间内参与“三公大吃小”赌博,花都分局民警将屈某与其余参赌人员当场抓获并传唤回治安大队接受询问。经询问,屈某对其参与赌博行为供认不讳,后又予以否认。

公安花都分局经调查,查明屈某为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某派出所民警,认定屈某参与赌博,赌资为33000元,并于201712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收缴赌资33000元。

201814日,南沙区分局向花都分局出具《情况说明》,说明屈某于20165月被派驻到梅州市某村负责对口扶贫工作,其携带的33000元资金为扶贫资金。

2018130日,花都分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屈某做出的收缴赌资33000元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日,公安花都分局向屈某重新发出《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屈某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2018130日,花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屈某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收缴赌资500元。

诉讼过程中,花都分局确认因屈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因此从重处罚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屈某不服,认为处罚过重,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一审认为: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三、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本案中屈某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法应予以处罚,但依照上述规定,对于赌博的处罚认定应区分一般情节与情节严重情形。本案审理过程中,花都分局确认因屈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屈某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遂在情节严重处罚幅度内从重作出本案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可以从重处罚,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该规定并未确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在一般情节内从重处罚与在情节严重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的法律后果存在明显差异。

在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屈某属于参与赌博情节严重情形的情况下,公安花都分局仅以屈元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由,混淆情节严重与从重处罚的概念,在情节严重处罚幅度内从重作出本案行政处罚决定,属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因此,广州铁路运输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花都分局不服,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关于屈某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已有相关证人证言、屈某的询问笔录以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本案争议焦点为屈某参与赌博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但上述法律并未对何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予以明确,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屈某的违法情节予以认定。

经查,涉案赌场开设已有一段时间,且形成一定规模,开设赌场的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查处当日屈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与其他12名参赌人员在该赌场中进行“三公大吃小”的赌博行为,每盘下注最低100元,每盘总赌注几千至一万元人民币不等,公安机关在现场起获参赌人员的赌资总数额约97000元(不包含屈某携带的扶贫款33000元)、无主赌资14000元。

花都分局综合上述情况,认定屈某参与赌博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无不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法定幅度内,对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1000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屈某提出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屈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仅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只能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而不能加重处罚。

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对赌博行为仅笼统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未规定不同的处罚幅度,且该行政法规已于200631日废止,故该规定不能作为应对被上诉人处以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依据。被上诉人的上述主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因此,广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屈某的诉讼请求。屈某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所以说,赌博是违法行为,大家一定不要参与,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赌博不仅会被行政处罚,还会面临着纪律处分,根据情节不同,可能面临着警告、记过、记大过、甚至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所以,还是那句话“远离赌博,人人有责”。

来源/认真的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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