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50万以下) | ||||
数额较大 | 3万元≤数额<20万元 | |||
其他较重情节 | 1万元≤数额<3万元 |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 ||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 ||||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 ||||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 ||||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 ||||
数额巨大 | 20万元≤数额<300万元 | |||
其他严重情节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同(一)至(六) | ||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5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 ||||
数额特别巨大 | 数额≥300万元 |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150万元≤数额<300万元 | 同(一)至(六) | ||
四、死刑 | ||||
数额≥3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 ||||
五、死缓 | ||||
符合死刑条件并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 ||||
六、终身监禁 | ||||
符合死刑条件,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
2.受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 | ||||
数额较大 | 3万元≤数额<20万元 | |||
其他较重情节 | 1万元≤数额<3万元 | (一)多次索贿的 | ||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 ||||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
(四)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 ||||
(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 ||||
(六)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 ||||
(七)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 ||||
(八)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 ||||
数额巨大 | 20万元≤数额<300万元 | |||
其他严重情节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同(一)至(八) | ||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5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 ||||
数额特别巨大 | 数额≥300万元 |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150万元≤数额<300万元 | 同(一)至(八) | ||
四、死刑 | ||||
数额≥3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 ||||
五、死缓 | ||||
符合死刑条件并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 ||||
六、终身监禁 | ||||
符合死刑条件,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
特别提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一并计入受贿数额(换言之:受请托之前一万以下不计入) | ||||
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较大 | 3万元≤数额<20万元 | ||
其他较重情节 | 1万元≤数额<3万元 | (一)多次索贿的 | |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 |||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
(四)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 |||
(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 |||
(六)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 |||
(七)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 |||
(八)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巨大 | 20万元≤数额<300万元 | ||
其他严重情节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同(一)至(八) | |
三、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特别巨大 | 数额≥300万元 |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150万元≤数额<300万元 | 同(一)至(八) | |
4.行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入罪标准 | 3万元≤数额<100万 | |||
1万元≤数额<3万元 |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 |||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 ||||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 ||||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 ||||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严重 | 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 |||
50万元≤数额<100万元 | 同(一)至(五) | |||
其他严重的情节 | ||||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造成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 |||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特别严重 | 数额≥500万元 | |||
250万元≤数额<500万元 | 同(一)至(五) | |||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 ||||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 造成经济损失数额:数额≥500万元 | |||
四、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具有如下情形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犯罪较轻 | 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
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 | 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的 | |||
主动交待的犯罪线索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索,但该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 ||||
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 ||||
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 ||||
有重大立功表现 | ||||
五、从重情节 | ||||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 ||||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 ||||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 ||||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 ||||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 ||||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 ||||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 ||||
5.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入罪标准 | 数额≥3万元 | |||
个人: 1万元≤数额<3万元 |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 |||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 ||||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 ||||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 ||||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
单位数额≥20万元 |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单位犯罪】 | |||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严重 | 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 |||
50万元≤数额<100万元 | 同(一)至(五) | |||
其他严重的情节 | ||||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造成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 |||
三、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特别严重 | 数额≥500万元 | |||
250万元≤数额<500万元 | 同(一)至(五) | |||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 ||||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 造成经济损失数额:数额≥500万元 | |||
6.挪用公款罪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进行非法活动 | 3万元≤数额<100万 | ||||
数额较大 | 进行营利活动/ 超过三个月未还 | 5万元≤数额<200万 | ||||
二、5年以上有期徒刑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情节严重 | 进行非法活动 | 数额≥100万元 | |||
50万元≤数额<100万元 | 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 | |||||
50万元≤数额<100万元 | 不退还 | |||||
其他严重的情节 | ||||||
进行营利活动/ 超过三个月未还 | 数额≥200万元 | |||||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 | 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 | |||||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 | 不退还 | |||||
其他严重的情节 | ||||||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数额巨大 | 进行非法活动 | 数额≥300万元 | 不退还 | ||
进行营利活动/ 超过三个月未还 | 数额≥500万元 | |||||
7.单位受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单位判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个人不需要判处罚金) | ||
情节严重 | 20万元≤数额<200万元 | |
其他较重情节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一)多次索贿的 |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 ||
(三)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 ||
(四)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 ||
(五)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单位判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个人不需要判处罚金) | ||
情节特别严重 | ≥200万元 | |
其他严重情节 |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 | 同(一)至(五) |
8.对单位行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构罪标准 | 个人行贿20万元≤数额<200万元 | |
单位行贿40万元≤数额<400万元 | ||
其他情形 | 个人10万元≤数额<20万元 单位20万元≤数额<40万元 | (一)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 ||
(三)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 ||
(四)为谋取公职、荣誉称号行贿的 | ||
(五)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 ||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严重 | 个人≥200万元、单位≥400万 | |
个人100万元≤数额<200万元 单位200万元≤数额<400万元 | 同(一)至(六) | |
9.介绍贿赂罪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392条) | ||
情节严重 | 介绍个人行贿≥10万元,介绍单位行贿≥50万元 | |
其他情形 | 个人5万元≤数额<10万元 单位25万元≤数额<50万元 | (一)为三个以上请托人介绍贿赂的 |
(二)向三个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 | ||
(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介绍贿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 ||
(四)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10.单位行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严重 | 20万元≤数额<200万元 | |
其他情形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 ||
(三)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 ||
(四)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办案公正的 | ||
(五)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情节特别严重 | ≥200万元 | |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 | 同(一)至(五) | |
1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差额巨大 | 300万元≤数额<1000万元 |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差额特别巨大 | ≥1000万元 |
三、从重处罚情形 | |
(一)将支出用于非法活动的 | |
(二)曾因瞒报财产依纪依法被处分的 | |
12.隐瞒境外存款罪
一、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数额较大 | ≥300万元 |
二、从重处罚情形 | |
(一)将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 |
(二)曾因隐瞒在境外的存款依纪依法被处分的 | |
三、情节较轻 | |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并积极配合将存款转回境内的 | |
13.私分国有资产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较大 | 20万元≤数额<200万元 | ||
10万元≤数额<20万元 | 私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帮扶、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社会保险基金等特定款物 | ||
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巨大 | ≥200万元 | ||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 | 私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帮扶、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社会保险基金等特定款物 | ||
14.私分罚没财物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较大 | 数额≥10万 |
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 | |
数额巨大 | 未规定 |
15.职务侵占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数额较大 | 3万元≤数额<20万元, (2026.5.1之前的行为,3万元≤数额<100万元)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巨大 | 20万元≤数额<300万元, (2026.5.1之前的行为,数额≥100万元) |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特别巨大 | 未规定 |
16.挪用资金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进行非法活动 | 3万元≤数额<100万, (2026.5.1之前,按照3万元≤数额<200万元) | |
超过三个月未还 | 数额较大 | 5万元≤数额<200万 (2026.5.1之前,按照10万元≤数额<400万元) |
进行营利活动 | ||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
进行非法活动 | 数额巨大 | 100万元≤数额<300万 (2026.5.1之前,按照数额≥200万元) |
超过三个月未还 | 200万元≤数额<500万 (2026.5.1之前,按照数额≥400万元) | |
进行营利活动 | ||
三、7年以上有期徒刑 | ||
数额特别巨大 | 用于营利或三月未还; | 数额≥500万 |
进行非法活动 | 数额≥300万 | |
1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数额较大 | 3万元≤数额<20万元 (2026.5.1之前的行为,按照3万元≤数额<100万元)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巨大 | 20≤数额<300万元 (2026.5.1之前的行为,按照数额≥100万元) |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特别巨大 | 数额≥300万 |
18.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
数额较大 | 3万元≤数额<100万元 (2026.5.1之前的行为,按照3万元≤数额<200万元) |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巨大 | 数额≥100万元 (2026.5.1之前的行为,按照数额≥200万元) |
来源:刑法大全,作者:黄自强律师,百君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