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立案定罪量刑最新标准 | ||||
量刑起点 | 数额情节 | 罚金 | ||
3年- | ||||
刑期计算 |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①按照犯罪数额巨大与数额较大之差,除以数额较大的法定最高刑与量刑起点之差,计算犯罪数额对应增加的刑罚量。 ②按照数额特别巨大与数额巨大之差,除以数额巨大的法定最高刑与最低刑之差,计算犯罪数额对应增加的刑罚量。 ③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 |||
缓刑适用 | 综合考虑职务侵占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般不适用缓刑: | |||
【注】 【1】数额较大的起点:3万元VS6万元之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第76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立案追诉数额起点为3万元,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中参照贪污罪相对应数额标准规定2倍确定数额起点仍被全国法院所遵循。大部分地区在新版《量刑实施细则》中仍将职务侵占罪的第一档入罪数额标准表述为6万元。根据最高检、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追诉标准(二)》答记者问,明确指出职务侵占罪等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采用与贪污罪等罪名相同的入罪标准,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充分体现和落实产权平等保护的时代精神,但这一精神从司法实践中看并未落实。毕竟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效力高于作为最高检和公安部规范性文件的《追诉标准(二)》。(总结:3万元立案,6万元定罪) 《追诉标准(二)》是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等犯罪的解释,应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的日期作为时间点,即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发生的行为,包括2022年5月15日以前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立案追诉应该适用新标准。对2021年3月1日之前发生的行为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 ||||
各地量刑细则具体详见:全国各地常见罪名量刑细则
来源:刑事法典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