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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引用旧法依据时,一定要加年份!

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引用旧法依据时,一定要加年份版本!

《治安管理处罚法》至今有1次制定、1次修正、1次修订,以下是权威节点与核心要点 :

(一)2005年制定: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施行,共6章119条,替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不会引用)
(二)2012年修正: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修正,2013年1月1日施行,仅修改第60条第4项,调整监外执行表述,将“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改为“暂予监外执行”,“国务院公安部门”改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等。(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引用时,正确表述为:依据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条第X款第X项)
(三)2025年修订: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修订,2026年1月1日施行,条文扩至6章144条,新增考试作弊、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学生欺凌、违规养犬等处罚情形,优化处罚程序与幅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引用时直接引用即可,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条第X款第X项

参考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的规定,裁判文书引用199731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条文,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分别表述如下:


(一)有关刑法条文在修订的刑法施行后未经修正,或者经过修正,但引用的是现行有效条文,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二)有关刑法条文经过修正,引用修正前的条文,表述为“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三)有关刑法条文经两次以上修正,引用经修正且为最后一次修正前的条文,表述为“经×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四)根据案件情况,裁判文书引用199731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前的刑法条文,应当表述为“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五)根据案件情况,裁判文书引用有关单行刑法条文,应当直接引用相关条例、补充规定或者决定的具体条款。


延伸阅读:

2026年,新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指引(执法风险防范要点)

如何正确引用法条的条、款、项、目(引用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规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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