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四级高级检察官(法官、警长)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 周岁,但如本人自愿申请并经任免机关批准,可在55 周岁时退休。
中组部、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 号)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女干部,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 60 周岁退休;本人申请,可在年满 55 周岁时自愿退休。(新的《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 号,继承了这一文件精神。)
检察官(法官、警长)等级与行政级别对应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四级高级检察官(法官、警长)对应副处级职务层次,属于上述文件规定法定60岁退休,自愿55岁退休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