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家属收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李某某家属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该案后续二审进展备受关注。

该案的缘起要追溯至2012至2013年间,上海某航空公司资深飞行员马某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了当时年仅18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某,二人随后发展为非正常男女关系,这段纠葛持续十余年。在此期间,马某某不仅为李某某租公寓、购置车辆,双方还频繁产生大额资金往来,累计转账超700万元,资金用途涵盖茅台酒采购、女装店经营、换汇以及日常开销等多个方面。
2023年4月,二人关系破裂,马某某向李某某索要过往支出款项,双方签署了249万元的借条及资金对账单。之后,马某某两次提起民事诉讼讨要欠款,却均以撤诉告终。2024年6月,马某某转变方式,以诈骗罪向警方报案,指控李某某虚构换汇、律师费、审计费等事由,诈骗其超253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指控李某某骗取马某某共计220余万元,除部分钱款用于换汇及案发前归还外,其余均被其个人挥霍。庭审中,李某某及其辩护人否认诈骗指控,辩称双方系包养关系,相关资金往来是基于情感的正常支出,且李某某有向马某某回转128万余元、为马某某购车、支付其子海外学费等行为。
辩方还指出,一审判决书存在诸多漏洞,不仅刻意回避双方包养关系,对资金性质、流向的关键事实未予论证,且指控的诈骗金额系通过流水倒推得出,缺乏事实依据,认为本案属于“以刑化债”。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某骗取200余万元,作出前述判决,而围绕情感关系背景下资金往来性质的界定,也成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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