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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需要注意6个问题

修订后《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需要注意6个问题:

1.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人民警察证,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

2.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3.适用当场处罚,被处罚人对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没有异议的,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并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4.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5.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6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6.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前款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注意,根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定,《当场处罚决定书》红色为新增或者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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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独角法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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